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教海艺帆杯· 我最喜爱的作品

教海艺帆杯· 我最喜爱的作品

2011年05月05日 07:12:57 来源:鞍山市台安桑林中心校 访问量:709
关于开展“教海艺帆杯· 我最喜爱的作品”
征文活动的通知
 
各学校:
《教海艺帆》创刊以来,在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朋友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,现已发行27期,共发表师生作品1700余篇(幅)。为进一步践行“繁荣教育文化阵地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、展示素质教育成果、彰显师生艺术风采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”的宗旨,激发广大师生读书的兴趣及热情,营造浓厚的读书、研讨、评论、交流的氛围,使我县教育系统文学艺术更加繁荣、和谐地发展,教育局、教育系统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举办“教海艺帆杯”——我最喜爱的作品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内容及范围
1、对本刊发表过的小说、诗歌、散文等文学作品及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进行评论评析。
2、结合教学实际对初、高中语文教材中篇目评析或教学感受心得。
3、中外名著、名篇或古诗文赏析。
以上三点中以第一、第二点为重点。
二、作品要求
1、思想导向正确,文章内容积极健康,格调高雅。
2、体裁以议论文为主,作品要有理有据,见解独到,评价中肯,分析到位。
3、要求文笔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。
4、题目自拟,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。
5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套改。
三、投稿方式
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稿件。
投稿电子信箱:ydy****@163.com  
投稿要注明作者单位、姓名及联系电话,同时作品要注明“征文”字样。
四、征文起止日期
 首届为2011420121
五、征文评奖
本次征文成立专门评审小组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,随到随评,入围作品优先在《教海艺帆》上发表。
年末评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7名、三等奖15名,优秀奖若干名,优秀组织单位5家,颁发奖品、证书(奖状)。
获奖作品中属议论文体裁的视为县级优秀论文。
六、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《教海艺帆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征文活动咨询电话:****
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此活动,各单位至少上交5份作品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
台安教育系统文学艺术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
  • 附件(1个)
  • 征文通知Microsoft+ (30208kb) 下载
编辑:莫凤勇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鞍山市台安桑林中心校 特此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