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教海艺帆杯· 我最喜爱的作品”
征文活动的通知
各学校:
《教海艺帆》创刊以来,在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朋友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,现已发行27期,共发表师生作品1700余篇(幅)。为进一步践行“繁荣教育文化阵地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、展示素质教育成果、彰显师生艺术风采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”的宗旨,激发广大师生读书的兴趣及热情,营造浓厚的读书、研讨、评论、交流的氛围,使我县教育系统文学艺术更加繁荣、和谐地发展,教育局、教育系统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举办“教海艺帆杯”——我最喜爱的作品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内容及范围
1、对本刊发表过的小说、诗歌、散文等文学作品及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进行评论评析。
2、结合教学实际对初、高中语文教材中篇目评析或教学感受心得。
3、中外名著、名篇或古诗文赏析。
以上三点中以第一、第二点为重点。
二、作品要求
1、思想导向正确,文章内容积极健康,格调高雅。
2、体裁以议论文为主,作品要有理有据,见解独到,评价中肯,分析到位。
3、要求文笔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。
4、题目自拟,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。
5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套改。
三、投稿方式
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稿件。
投稿要注明作者单位、姓名及联系电话,同时作品要注明“征文”字样。
四、征文起止日期
首届为2011年4月20日至12月1日。
五、征文评奖
本次征文成立专门评审小组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,随到随评,入围作品优先在《教海艺帆》上发表。
年末评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7名、三等奖15名,优秀奖若干名,优秀组织单位5家,颁发奖品、证书(奖状)。
获奖作品中属议论文体裁的视为县级优秀论文。
六、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《教海艺帆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征文活动咨询电话:****。
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此活动,各单位至少上交5份作品。
台 安 县 教 育 局
台安教育系统文学艺术协会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