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安县教育局文件
台教局字[2018]78号
台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
工作实施方案
各镇场街道中心学校、局直各单位:
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,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、科学管理,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、推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,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和《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》(鞍教发[2018]135号)、《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落实<鞍山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》专项督导的通知》(鞍教发[2018]14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工作要求,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,以“办好每一所学校”为工作重点,精心实施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,不断创新“管理机制”、“制度建设”和“方式方法”,积极推进课程改革、教学改革和招生改革,有效构建理念先进、体系完善、资源优质、特色明显、质量较高的“新常态教育”体系,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为契机,科学规划,分类指导,分步实施,逐年推进的原则,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。
二、领导机构
教育局成立局长任组长,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机关各科室(局直各单位)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安县“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工作。
三、工作目标
1.依法规范学校办学,从规范课程设置、规范作息时间、规范评价考试、规范招生行为、规范教学用书管理等五个方面,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和检查,实现标准化管理,推进学校深化改革、提高教育质量,强化立德树人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2.加强学校文化建设,全面提高学校办学内涵。坚持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适度建设的原则,围绕“教育强区”核心主题,不断创新“制度建设”和“管理机制”,努力把学校建成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和广大师生的精神家园。
3.加强薄弱学校建设。采取政策扶持、加大投入、加强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、以强带弱、结对帮扶、捆绑发展等措施,大力改造薄弱学校,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。
4.调整工作重心,深化学校管理改革,大力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法治化、规范化建设,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。
力争到2020年底,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%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。
四、评估标准及认定办法
1.评估认定办法见《台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》)。
2.前置条件。(1)近三年未发生较大校方安全稳定责任事故,或严重违反办学行为规范、财经制度事件;(2)在校生小学无辍学、初中辍学率低于1%;(3)不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、非重点班;(4)全面消除D级危房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;(5)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。
3.认定标准。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评估,评估标准中6项“管理职责”得分率达到95%以上为A等;85%以上为B等;75%以上为C等;75%以下为D等。
五、评估工作程序
1. 学校自评申请
各学校成立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校的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。学校要依据《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》,对标研判、依标整改,组织相关成员对学校全面开展自查测评,逐条逐项对照自检自查,逐一考评,划定等级,即得分在95%以上A等;得分85%以上B等;得分75%以上C等;得分75%以下D等。并依据评估等级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,科学制定改进计划与措施,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,明确学校发展优势和不足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弥补不足,完善工作,提高质量,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法治化、规范化。相关材料按《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》收集整理,归档立卷。
2.县教育局核查表彰
根据工作进度,县教育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按工作职责分别进行核查评估,每年初教育工作会议上,教育局将对上一年被评估认定的管理标准化优秀学校进行表彰,并推荐参加市级的评估认定与表彰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认识创建意义,强化舆论宣传。依法规范学校办学、实现标准化管理是推进学校深化改革、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,对于强化立德树人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意义重大。从2018年起,我县开始进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评估认定,到2020年底,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%完成标准化建设。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性,强化舆论宣传,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2.加强组织管理,落实整改环节。各中小学校要依据《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》,分解细化目标任务,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。要做好相关资料归档立卷,确保评估认定工作有据可查。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,明确学校发展的优势和不足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弥补不足,完善工作,提高质量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组织管理,制定创建方案,确定目标任务,以创建“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”为契机,落实整改环节,充分发挥评估检查的促进作用。要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重点查找学校管理薄弱环节,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,明确整改时限,落实整改措施。不断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内涵和水平,确保如期达到目标任务。
3.强化跟踪监测,实行动态管理。建立跟踪和监测机制,每年秋季开学,结合期初视导,县教育局对通过评估认定的“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”进行督导检查,实行动态管理,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安排约谈、给予限期整改,整改不力的撤消称号,重新创建。
附件:台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
台安县教育局
2018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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